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略) 劳动厅《 (略) 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了材料,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550-* 若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同意申报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申报单位: (略) (略)
岗位 | 工种 | 人数 | 工时制 |
安保部 | 安保部 | 6 | 综合工作制 |
工程部 | 工程部 | 3 | 综合工作制 |
采购员 | 采购员 | 1 | 综合工作制 |
服务员 | 服务员 | 34 | 综合工作制 |
后厨 | 后厨 | 11 | 综合工作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