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元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县。起点:(102度14分46.156秒,23度29分18.238秒),转弯节点1 (N14):(102度10分29.760秒,23度29分57.344秒),转弯节点2 (N27):(102度08分23.018秒,23度32分53.935秒),转弯节点3(N45):(102度05分15.247秒,23度36分39.231秒),转弯节点4(N76):(101度57分51.409秒,23度42分32.982秒),转弯节点5(N80):(101度58分25.839秒,23度43分30.383秒),终点:(101度57分52.362秒,23度43分47.697秒)。
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2.261 hm2,其中:永久占地0.466 hm2、临时占地1.795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719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
建设进度:项目预计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建成。
项目背景:本项目属于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及出线间隔的土建工程,升压站及出线间隔工程已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在建状态。
建设内容:新建220kV输电线路,线路总长度43.731km。工程按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24B1-100光缆。工程共用铁塔83基,其中耐张塔32基,直线塔51基,耐张比为38.5%。采用现浇混凝土掏挖式基础及人工挖孔桩基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220kV输电线路工程 | 电压等级(kV) | 220 | |||
线路路径长度(km) | 43.731 | |||||
新建杆塔数量(基) | 铁塔83基,其中耐张塔32基,直线塔51基 | |||||
导线型号 | 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 |||||
地线选型 | 地线采用2根OPGW-24B1-100光缆 | |||||
架设方式 | 架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铁塔导线采用三角排列,线路相位为普力冲220kV升压站向干坝220kV升压站线路方向,相序依次为左C、上B、右A。 | |||||
杆塔型式 | 直线塔拟采用2D1Z5-ZM1、2D1Z5-ZM2、2D1Z5-ZM3、2D1Z5-ZM4四种塔型;耐张塔拟采用2D1Z5-J1、2D1Z5-J2、2D1Z5-J3、2D1Z5-J4四种塔型;1000以上大档距拟采用大跨越耐张塔JKGF231A和大跨越直线塔ZM5104。所有塔型均按全方位长短腿设计。 | |||||
地形分布(%) | (1)杆塔地形:平地 2%、丘陵 8%、山地 70%、高山20%、峻岭1%。(2)线地形:丘陵5%、山地65%、高山30%。(3)人运地形:丘陵10%、山地70%、高山 20%。 | |||||
工程占地 | 总占地面积2.261 hm2,其中:永久占地0.466 hm2、临时占地1.795 hm2。永久占地包括:塔基区0.466 hm2,临时占地包括:塔基施工区1.64 hm2、牵张场区0.10 hm2、穿跨越场地区0.005 hm2、人抬道路区0.05 hm2。 | |||||
依托工程 | 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 | 项目起点段依托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间隔出线,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属于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建设内容。该项目于2022年9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对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环元审〔2022〕11号),2022年12月6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对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磁专章)的补充批复》(玉环元审〔2022〕11-1号)。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于2023年初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在建状态。 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及出线间隔的土建工程。 | ||||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 | 项目终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间隔出线,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属于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建设内容,该升压站于2022年11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对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环元审〔2022〕20号)。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于2023年初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在建状态。 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及出线间隔的土建工程。 | |||||
交通道路 | 玉元高速公路、213老公路、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及机耕道路。进塔基线路不修建施工便道,靠牲畜及人力运输。仅在交通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设置人抬道路。 | |||||
施工生活区及办公场所 | 施工生活区、办公场所租赁当地民房。项目不新增占地用于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办公场所。 | |||||
电力、给水 | 线路工程依托沿线已建变电所(站)的现有电力线路,施工用水可从附近山涧、河沟取用或采用人背、马驮、车辆运送等方式运送至施工场地。 | |||||
临时工程 | 料场 |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砾石、沙子等建筑材料从所在区域合法料场购买,施工现场不设置取土场和砂石料加工系统。 | ||||
取土场和弃渣场 |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表土用于施工后生态恢复使用,其余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不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 |||||
塔基施工区 | 本工程在每基铁塔附近设置1处塔基施工场地作为塔基施工区,为临时占地,塔基施工区仅对地面产生占压扰动、无土石方工程。220kV线路按每个塔基施工临时占地200m2计算,共计铁塔82基,塔基施工区共计占地1.649hm2。 | |||||
牵张场区 | 新建线路工程采用导线张力牵引放线,220kV线路一般每4-8km(或者控制在塔位不超过15基的线路范围内)设置一处牵张场地,牵张场为临时占地,牵张场仅对地面产生占压扰动、无土石方工程,使用完毕后恢复原始功能。220kV新建线路共设置10处牵张场,每处牵张场占地100m2,占地面积共计0.10hm2。 | |||||
穿跨越场地区 | 穿跨越工程一般采用搭建脚手架进行线路跨越,无土石方工程,对地表扰动较小。其他电力线路的跨越,则采用停电降线跨越施工,无土石方工程。220kV,新建线路按每个穿跨越场地临时占地50m2计算,重要穿跨越共计1处(昆磨高速穿跨越1次)。 | |||||
项目部、材料站 | 项目部、材料站等采用租赁当地民房的形式,设置在离项目较近的村中,无地表扰动及土石方工程。本工程分段施工,塔基浇筑采用人工现场拌和,拌和点位于各塔基施工点,不设置集中混凝土生产加工营地。 | |||||
施工临时道路 | 在交通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设置人抬道路,人抬道路无土石方工程,仅进行临时占压。新建线路设置人抬道路0.954km。 | |||||
环保工程 | 运营期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 输电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物的距离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小距离6.5m的要求进行架设。居民区采取抬升导线架设高度措施:在通过居民区时,其导线架设最低距地高度不得低于10m,则项目线路运行期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 ||||
施工期废气 | 施工扬尘 | 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用篷布覆盖、遮挡,洒水降尘。 | ||||
施工区固体废物 | 施工生活垃圾 | 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随身带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
建筑垃圾 | 塔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回收利用,其他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不可回收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 |||||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 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等。 |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 表土临时堆存 | 塔基施工基础开挖放坡前需先对其剥离表层土。表土剥离堆放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并设置临时遮盖、隔离、拦挡等防护措施。 | ||||
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 塔基施工平台、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时段 | 项目 | 环保设施 | 投资(万元) |
施工期 | 大气防治措施 | 施工物料及临时堆场覆盖、洒水降尘 | 10 |
废水防治措施 | 临时沉淀池;进出施工车辆车轮冲洗 | 5 | |
噪声防治措施 | 选用低噪设备设禁鸣及减速标志牌、合理施工等 | 5 | |
固废防治措施 |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 | 5 | |
生态环境恢复 | 塔基区及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措施 | 20 | |
环境管理费用 | 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培训等,敏感区警示标识牌费用等 | 5 | |
运行期 | 环境咨询费用 | 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监测费等 | 100 |
合计 | 150 |
拆迁: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7197.15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1%。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元江县,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报告表》采用元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的近3年内全年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达标区判定及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2021年,项目所在区域的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沿线跨越的地表水体主要有甘庄河、鲁尼冲、南巴冲、南四冲,均属于元江支流。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4 年修订版),元江县元江段地表水类别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水环境现状信息:元江流域水质8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Ⅲ类,均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其中距离项目较近的坝洪村:2021年水质类别为Ⅱ类。
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输电线路沿线位于山区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输电线路起点和终点的普力冲、干坝220kV升压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昆磨高速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项目区220kV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2类区、4a类区标准要求。
4、电磁环境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对拟建输电线路沿线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测点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监测区域周边电磁环境良好。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限制开发区域,位于《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Ⅱ4-2元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功能区。项目不涉及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输电线路路径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约为200m;根据“三区三线”查询结果:项目共有16座塔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占地面积共877.65m2,输电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共13.69km。
环评根据昆明景行 (略) 编制的《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影响专项评价报告(报批稿)》中2023年8月6日-11日的生态调查结果:
(1)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总占地面积2.261hm2,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0.466hm2,占用的地类以乔木林地为主,其它为旱地、灌木林地、果园等;临时占地面积1.795 hm2,占用的地类为旱地、草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果园等。
(2)*生植被现状
项目区域的植被类型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包括暖性针叶林、硬叶常绿阔叶灌丛、灌丛、稀树灌木草丛4个自然植被类型和人工林、园地、旱地3个人工植被类型。自然植被主要有云南松林、滇油杉林、锥连栎灌丛、余甘子灌丛、清香木灌丛、阔叶笐子梢灌丛、含心叶木的中草草丛等;人工植被主要有桉树、杧果、桔子、龙眼、香蕉、番荔枝、烟草、玉米、蔬菜等。评价区内共有维管植物124科393属584种,分布的重要野生植物有1种:红椿,共2株,分布于尽石田村进村道路旁,位于N55东北侧30m处,不在占地范围内;分布的古树有17株,包括10株垂叶榕、2株清香木、2株黄葛榕、1株尖叶木犀榄、1株杧果、1株高山榕,均位于占地区之外,也不在输电线路的垂直投影范围内;未发现 (略) 发布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评价区记录外来入侵植物10种,包含6种恶性入侵物种(I)和4种严重入侵物种(II)。
(3)*栖脊椎动物现状
评价区分布的*栖脊椎动物共有123种,隶属4纲、22目、57科、101属,包括黑眶蟾蜍、无指盘臭蛙、滇蛙、沼蛙、泽*蛙、斑腿泛树蛙、多疣狭口蛙等两栖动物共14种,铜蜓蜥、原尾蜥、粗疣壁虎、山滑蜥、绿瘦蛇、红脖颈槽蛇等爬行动物共17种,山斑鸠、牛背鹭、大杜鹃、四声杜鹃、戴胜、普通夜鹰、普通翠鸟、黄臀鹎、斑胸钩嘴鹛、山麻雀、树麻雀、赤红山椒鸟、小盘尾、黑胸鸫、棕背伯劳等鸟类共70种,长尾鼩鼹、臭鼩、北树鼩、小黄蝠、小伏翼、黄鼬、野猪、小家鼠、黄胸鼠、中国豪猪、赤腹松鼠、云南兔等哺乳动物共22种。评价区内共有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别为黑翅鸢、普通鵟、松雀鹰、红隼、红瘰疣螈,其中红瘰疣螈为红色名录收录的“易危”动物。
(二)环境保护目标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第三条中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一)中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涉及环境敏感区(二)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及天然林,其余不涉及。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要素 | 保护对象基本情况 | 保护要求 |
植被 | 评价区分布的自然植被类型包括暖温性针叶林、干热河谷硬叶常绿栎类灌丛、干热河谷灌丛、干热河谷稀树灌木草丛,占地区涉及到上述植被,永久占地区以占用云南松林为主。 | 不因项目建设导致某种植被类型严重受损,保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平衡。 |
公益林 | 占地区包含0.1909hm2公益林 | 尽量减少占用公益林面积,施工结束后尽早恢复。 |
天然林 | 占地区包含0.5847hm2天然林 | 尽量减少占用天然林面积,施工结束后尽早恢复。 |
生态保护红线 | 16座塔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占地面积合计877.65m2,输电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共13.69km,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 | 尽量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施工结束后尽早恢复。 |
土地利用格局 | 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以灌木林地为主,占地区以占用旱地和草地面积较大。 | 项目建设前后土地利用格局不发生明显改变。 |
植物 | 植物资源:评价区共有维管植物124科393属584种,受占地影响的植物均为在评价区、元江县分布十分广泛、常见的种类。 | 不因项目建设导致某种植物灭绝,也不因项目建设造成某种植物种群和生境发生剧烈变化。 |
保护植物:2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Toona ciliata分布于N55东北侧30m处,坐标E102°2′52.09″、N23°38′17.29″,不会占用。 | 禁止占地或施工影响保护植物正常生存。 | |
古树:沿线道路、村庄旁分布有17株古树(包括10株垂叶榕、2株清香木 、2株黄葛榕、1株尖叶木犀榄、1株杧果、1株高山榕),均位于占地区之外。 | 禁止占地或施工影响古树正常生存。 | |
野生动物 | 动物资源:评价区分布的*栖脊椎动物共有4纲22目57科101属123种,评价区不涉及野生动物重要生境,也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 | 不因项目建设导致某种野生动植物灭绝,也不因项目建设造成某种动物种群和栖息生境发生剧烈变化。 |
保护动物:包含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瘰疣螈、黑翅鸢、普通鵟、松雀鹰、红隼,但在评价区属于偶见种。 | ||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项目位于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东片区)东侧,塔基和输电线路均不占用或跨越自然保护区,N59-N60段输电线路与实验区距离最近,为200m。 | 禁止永久或临时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项目建设前后保护区的结构和功能不发生改变,不会影响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 |
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保护目标 | 坐标 | 位置与距离 | 保护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南四冲 | E102.* N23.* | 塔基N8~N9段线路跨越,N8塔基西面,最近直线距离约515m,为季节性河流,现状无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
南巴冲 | E102.* N23.* | 塔基N25~N26段线路跨越,N25塔基西面,最近直线距离约240m,为季节性河流,现状无水 | ||
鲁尼冲 | E102.* N23.* | 塔基N35~N36段线路跨越,N35塔基西面,最近直线距离约520m,为季节性河流,现状无水 | ||
甘庄河 | E101.* N23.* | 塔基N70~N71段线路跨越,N70塔基北面,最近直线距离约290m,河宽约3~5m | ||
元江 | E102.* N23.* | 线路西南侧,与线路最近的距离2200m |
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保护 目标 | 坐标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相对最近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220kV输电线路 | 穿越昆磨高速处村民工具房(约1人,二层钢架斜顶结构,高约6m) | 101.* | 23.*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 | N70~N71段西侧 | 24 |
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 功能 | 建筑物楼层及高度 | 坐标 | 导线排列方式 | 与导线位置关系 | 导线对地高度 | 保护类别 |
N70~N71段西侧敏感点(穿越昆磨高速处村民工具房) | 工作机生活,1人 | 2层斜顶结构,高约6m | E101.* N23.* | 三角排列 | 位于线路边导线外约24m(距线路中心线约33m) | 74m | 《电磁环境 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
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尾气,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塔基建设过程。《报告表》分析输电线路塔基施工采取措施后线路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密闭运输;限速、限载、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等。
2、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
《报告表》分析场界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线路N70-N71段西侧敏感点村民工具房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设备,远离敏感点,设立围挡等。
3、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报告表》分析输电线路单个塔基建设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极小,难以形成径流排放,采用收集桶收集后就近回用于线路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土石方开挖阶段避开雨天,对施工场地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遮盖,塔基开挖后设置排水沟及截洪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生活垃圾等。《报告表》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可做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拟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各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后定期运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产生的开挖土石方及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用于塔基区及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及复耕用土,综合回填利用。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均全部回填利用,无永久弃渣产生,不设置弃渣场。
5、生态环境
《报告表》引用《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相关分析:
(1)对植被及植物影响
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施工中将清除占地区的植被,导致植被面积减少。
输电线路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塔基占地,铁塔的4个支撑脚,只清除少量塔基范围内的植被,砍伐量相对较少,项目设计对线路沿线避不开的林区,采用高跨方式通过,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植被的影响。对于永久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已办理使用林地占用手续。
项目临时占地占用荒地、灌草地或林分较差的林地,会破坏部分自然植被和林木,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对临时占地区的影响属于暂时性,具备可恢复的条件。
工程占地区不涉及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占用的植被均为区域植被中常见的种类和优势种,且占用量相对较少,不会对植物的生存和繁衍造成威胁,也不会降低区域植物物种的多样性。
评价区分布有2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17株古树,均位于占地区之外,也不在输电线路投影范围内,项目施工不会对保护植物和古树产生直接的占用影响。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办理林地占用手续,项目建设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工程为点状施工,塔基都设置在海拔较高的山坡上,仅在塔基附近会造成极小范围片状环境的改变,施工影响是暂时性和分散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亦将逐渐消除。工程施工对评估区内两栖动物、爬行类动物、鸟类、哺乳类动物、5种保护动物的影响可控。
(3)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工程建设前后,占用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幅度均较小,且塔基属于点状工程,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塔基的四个支撑脚,不会造成某个斑块的大幅度改变,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内以灌木林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现状。
(4)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工程实施后,评价区城镇生态系统面积增加,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面积的减少;但是增加和减少面积很小,整体来看灌丛生态系统面积仍然占优势,对本区域内的生态系统调控能力较强。
施工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仅局限于塔基周围和临时扰动区域。工程永久占用面积占整个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仅0.008%,工程施工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
(5)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项目输电线路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杆塔基础采用掏挖基础和人工挖孔桩基础,能尽量保持原状土地貌,掏挖出来的土方临时堆放采取拦挡和苫盖措施,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植被破坏的范围较小;工程建设期间采取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和截排水沟等临时措施;且占地区域绝大部分为坡地,周边植被繁茂,乔木、灌丛、草本均较丰富,能起到很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且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区域实施植被措施等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会将本工程建设对区域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6)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
建设单位已履行林地占用手续。
塔基项目占用公益林和天然林的面积较小,占用公益林和天然植被为当地分布十分广泛的植被类型,公益林和天然林占地范围内不涉及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也不属于某种保护动物的重要生境。工程在施工中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砍伐或破坏占地区外的林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其评价范围内涵盖部分自然保护区范围,输电线路途经的海拔均高于沿线的自然保护区,塔基和输电线路均不占用或跨越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干热河谷型地理景观、保护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基本无影响。
(8)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建设区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8.50t,主要区域为塔基区及塔基施工区。项目采取水土保持方案及本报告表中所提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燃油机械使用的汽柴油。《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油库,施工机械和车辆用油依托周边加油站。通过加强燃油机械维修保养,在汽柴油储存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燃油机械加油时进行巡查工作,制定严格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规范汽柴油运输、使用和储存的过程。本工程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7、交通影响
《报告表》分析,通过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可以缓解施工期对交通带来的影响,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杜绝沿路撒漏现象。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交通的影响较小。
8、“三场”影响
施工期设有塔基施工区82基,牵张场10处,穿跨越场区1处,均为临时占地。《报告表》分析,通过优化各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等布局,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三场”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期短,建设单位建设期间采取的上述措施能有效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影响可接受。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
《报告表》采用理论计算法,预测选取最不利塔型JKGF231A塔型,导线排列方式为单回路三角排列,计算点位选择预测地面1.5m(一层斜顶)和4.5m(一层平顶/二层斜顶)。《报告表》计算得出:预测情景选取设计规范中最不利情景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地面/一层斜顶)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5006kV/m,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环评提出:将项目220kV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小线高抬升至10m及以上。因此,《报告表》预测情景选取设计规范中最不利情景导线最小对地高度居民区10m,非居民区6.5m。
①220kv架空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预测分析认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5773kV/m,出现在边导线附近,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道路等场所(非居民区)10kV/m的限值要求;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10m时,线下距地1.5m高(地面/一层斜顶)、4.5m(一层平顶/二层斜顶)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9155kV/m、3.8822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
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2401 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10m时,线下距地1.5m高(地面/一层斜顶)、4.5m(一层平顶/二层斜顶)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13.3419μT、18.7144μT,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
②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线路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保护目标为N70~N71段西侧敏感点(穿越昆磨高速处村民工具房)(约1人)。《报告表》预测:项目将220kV输电线路导线提升至10m后,项目输电线路对居民敏感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942.72V/m~947.22V/m、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5.8148μT~5.9741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很小。
采取的减缓措施:施工图阶段应结合输电线路平纵断面图合理设置档距,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大于10m;杆塔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等。
③交叉跨越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与500kV惠历墨江*线、*线及墨玉Ⅰ回、Ⅱ回线(非居民区)存在交叉跨(穿)越各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输电线路交叉跨越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1875.5~2253.16V/m,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8.670~9.224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报告表》电磁影响预测合理,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可接受。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工程实际,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报告表》采用类比分析法,类比220kV红紫线(单回架设)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220kV输电线路线下的昼间噪声值在47.6~48.4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8.6~39.4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要求。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结论可信。运营期输电线路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空气环境
项目不涉及。
4、水环境
项目不涉及。
5、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产生固废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修剪后的树枝和更换的废旧设备、材料等;修建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更换的废旧设备、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固废能得到合理的处置,运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对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线路交叉跨越公路和跨越水体的影响。《报告表》分析,线路交叉跨越公路时,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按照要求进行考虑,满足运输净距要求,不影响其现有功能。线路跨越甘庄河1次,跨越方式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跨越垂直净距按照要求考虑,不影响被跨越河流的功能。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架空输电线路电气设计规程》(DL/T5582-2020)进行考虑。跨越水体时跨越垂直净距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考虑。项目运营期对社会环境影响小,《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运营期社会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线路设备运行过程中受损,引发线路短路放电可能造成的火灾及引发新的环境灾害。
《报告表》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报告表》提出应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继电保护装置,线路设计、导线结构按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建设。线路运营单位还建立了紧急抢险预案,购买临时性输电线路抢修塔,当出现倒塔现象时能尽快及时抢修恢复通电。在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五、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元江 (略) 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电力——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31 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工程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23〕21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项目为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评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相关要求;并取得元江县人民政府、元江县自然与资源局、元江县水利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占用或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及其它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塔基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植被类型主要以云南松等乔木、余甘子、清香木、阔叶笐子梢、三叶漆等灌木为主,为当地分布十分广泛的植被类型;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范围内不涉及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也不属于某种保护动物的重要生境,采取高塔跨越,无害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砍伐线路通道,严格施工期水土保持等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回用、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