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经公开申报、设市区科技局推荐、专家评审、诚信审查等程序,确定了初步名单。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对拟分配到企业的专项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25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科技监督处电话:0791-*
农村科技处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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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振兴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江西省科技厅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