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7日我局拟对敖汉旗四家子和兴生物质加工厂年加工15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9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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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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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敖汉旗四家子和兴生物质加工厂年加工15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利用建筑面积为1284m2,包括粉碎车间、造粒车间、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以杨木锯末,松木锯末,秸秆,玉米芯等为原料,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通过粉碎、筛分、造粒等工序,年加工15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敖汉旗四家子和兴生物质加工厂年加工15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选址于内蒙古 (略) 敖汉旗四家子镇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度4分36.256秒,北纬41度50分7.821秒。 | 敖汉旗四家子和兴生物质加工厂 | 内蒙古格林普尔 (略) |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粉碎废气引至旋风除尘器预处理,与其他产尘工段废气共同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出,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加工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做好密闭工作,晾晒场地面硬化,周边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 (略) ,遇到大风天气及时苫盖,尽量减少量晾晒时间, (略) 硬化处理,及时对厂区 (略) 清扫并洒水抑尘, (略) 表面粉尘量,使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设备位置,并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作业,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并运往指定的垃圾点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