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3-00178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信息名称: | 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25日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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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沛县沛城地表水厂取水口头部改建工程项目、上海 (略) 热电厂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江苏 (略) 大屯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姚桥、龙东、孔庄、徐庄分厂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沛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