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温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温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书网络连接http://**-12-29/919.html,本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十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如有疑问,可随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43-*。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建设一套处理能力10000m3/d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约为3000m3/d,工业废水约为7000m3/d)、配套90km的污水管网和2座一体化泵站,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O生物池+反硝化滤池+加磁高效沉淀池+消毒”,总占地面积11887m2。
(二)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厌氧池、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粗格栅、细格栅、厌氧池、污泥浓缩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进入“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最终由15m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未加盖(罩)密封区域所散发的恶臭气体。经预测,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企业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及润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排水和反冲洗废水。企业自身产生的污水与收集的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沟盘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厂各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后,可以削弱本项目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的影响。总的看来,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及各类机泵,源强约在 80-85 dB(A)之间。采取相应的室内布置、减振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格栅废渣、废包装、脱水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废液和化验室试剂瓶。生活垃圾和格栅废渣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污泥需根据污泥鉴别确定,如鉴别结论定性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废物,则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其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和硫化氢,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次氯酸钠、硫化氢、未处理的污水),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包括以面源的形式向大气中转移,或通过雨水管道及雨水总排口进入水环境,可能受影响的环境目标包括周围敏感目标及沟盘河。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下,本项目带来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它便利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对其接受的水平;
③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④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等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43-*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房投大厦B座23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63.com
温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