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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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2023年4月25日
项目名称: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颍上县循环经济园生态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纬五路北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西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颍上县循环经济园生态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纬五路北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西侧。厂区总占地99.7亩,总投资15373.54万元,建设综合楼、研发楼、中控室、公用工程、消防泵房、主门卫、物流门卫、综合仓库、*类车间、*类仓库、固废仓库、机修间、循环水泵房等主体工程,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生活水池、临时堆放区、室外设备区、原料罐组、泵区、堆桶区、外管廊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供配电、消防等辅助设施。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保洁废水、检测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新增保洁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 (略) 政污水管网;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政污水管网进纳入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研发楼检测实验产生的废气,主要以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70dB(A)左右。对噪声源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随时进行检修,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夜间不生产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废空瓶、检测废水等危险废物应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3月14日在县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颍上经济开发区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