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预[ * ]1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扬州 (略) 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扬州市自然 (略) :
你单位关于办理扬州 (略) 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项目,拟建设3 (略) 滑行道、四条 (略) 道、站坪机位35个、 (略) 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对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 (略) 群建设,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扬州市江都区 * 沟镇,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涉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 * . * 公顷,其中农用地95. * 公顷(含耕地72. * 公顷),建设用地18. * 公顷,未利用地8. * 公顷。项目如需编制可研报告,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 (略) 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扬州 (略) 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扬州 (略) (略) 。
江苏省 (略) * 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