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经)(略)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磐安县尖山镇楼 (略) 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方式 |
磐安县尖山镇楼 (略) 1号地块 | 6851.5 | 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0.9-1.0 | ≤40% | ≥15% | 40 | 1279(设有保留价) | 500 | 拍卖 |
1.该宗地附带计容建筑物(4735.11㎡)按现状条件出让,用地范围详见红线图;2.本次出让竞价中,增价的为土地价值,计容建筑物价值不变,竞价增价幅度为(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3.主要用于旅馆、旅游接待中心、展馆等建设,其中旅馆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400平方米,旅游接待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展馆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200平方米。道路用地不计容。4.若现状建筑和构筑物拆除重建,则新建用途功能以及退让要求需要符合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5.如土地和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受让人必须按消防要求整改到位并通过消防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6.该地块附属配套设施(室外假山、园林、花岗岩铺装等)由有资质的中介评估,评估价为323.(略)元,该资金由受让人在挂牌截止之日起算10日内另行支付给尖山镇人民政府,支付到位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
其他详见《磐安县尖山镇楼 (略) 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http://**),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6:00时)。
3.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13日10: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 (略) 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2、咨询电话:杨先生 (略)((略))。
3、本地块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磐安县自然资 (略) 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拍卖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其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交地)。
5、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项目自用部分外,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执行。
6、土地出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7、本次出让信息可 (略) 场网(网址:http://**)、磐安县 (略) (网址:http://**)或磐安公共 (略) (网址:http://**)查询。
8、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磐磐安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磐安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