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490,5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排水及内涝整治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01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发布补遗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遗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的10%,经双方协商为 万元,支付建安工程预付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修改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签约合同价的10%,经双方协商为 万元,支付建安工程预付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本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10%,即 万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足额缴纳(包括保函、担保、现金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部退还(不计息)。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如承包人采用现金担保形式且履约情况良好,经承包人申请,可按工程进度比例逐次退还,具体为:完成总工程量的30%退还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30%,完成总工程量的5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50%,完成总工程量的7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70%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部退还。 修改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本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10%(扣除招标暂定部分),即 万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足额缴纳(包括保函、担保、现金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部退还(不计息)。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如承包人采用现金担保形式且履约情况良好,经承包人申请,可按工程进度比例逐次退还,具体为:完成总工程量的30%退还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30%,完成总工程量的5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50%,完成总工程量的7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70%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部退还。 三、重要时间节点说明 本次补遗文件的发布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不作调整,请各投标人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四、其他说明 1.本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2.本次补遗文件不改变其他未提及内容,投标人应继续遵循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招标人: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