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申请,现依据《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将 (略) 坪坑水库安置地选址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 * 日至 * 日,公示期7天。
选址地块位于雁石镇坪坑村,坪坑水库工程东侧,规划用地面积 * 平方米。现状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未收储报批。地块内园地 * 平方米、耕地 * 平方米、其他土地(田坎) * 平方米。
公示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 (略) (略) 反馈(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 *** ,电子邮箱: * * .com,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