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略) :
报来《关于象州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议书重新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象州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意重新批复象州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8-*-04-01-*
四、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城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象州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推 (略) 公共交通、城市基 (略)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02平方米(合632.0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1784.14平方米,拟改造道路及停车场面积约为*.02平方米,改造道路长度约为47137.88米。
项目主要投资建设的内容包括象州县温泉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象州县人行道铺装工程、象州县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数字象州智慧停车项目、象州县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象州县整城提升改造工程、广西象州县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广西象州县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一期)数字化生产设备升级及产地仓装修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469.7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七、原批文象发改审批〔2022〕105号、象发改审批〔2022〕109号、象发改审批〔2023〕18号文同时作废。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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