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X市略1号楼略(三层)3#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 ## 元,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X市X区华屏路25略1号楼略(三层),面积约3622.64平方米,简单装修,承租方享有3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畴,不得从事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略所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申报的经营用途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略申报的经营用途相应的资质,若企业法人参与竞租,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93.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略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略分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略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4、略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方、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略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或本企业)。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略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略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略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略面招牌的,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略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设有3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租赁房屋空置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租方有权收回。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11:00时。
略期间到X略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 ## 、 ## 、 ## ;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X市湖东路152号X大厦A座22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 ##
名称
X市略1号楼略(三层)3#招租
挂牌价
15.5774万
保证金
93.5万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6 0:00:00
是否延牌
否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
地址
X市湖东路152号X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X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