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略) [ * ] * 号
经 (略) 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 号令)、《 (略) 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槟榔寨片区曼章 * 路森林公园旁 | * 4. * | 商业、住宅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商业 * 住宅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北山片区东西干道旁 | * . * | 商业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北山片区十 * 号市政道路旁 | * 2. * | 商业、住宅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商业 * 住宅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北山片区G * 国道旁 | * 3. * | 商业、住宅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商业 * 住宅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北山 (略) (略) | * 4. * | 商业、住宅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商业 * 住宅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号地 | (略) 县北山 (略) (略) | * 1. * | 商业、住宅用地 | 大于2.0 小于3.0 | * %— * % | 大于 * % | 商业 * 住宅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 *** ~ * 号地 | (略) 县莲花滩乡 | * 0. * | 水工建筑用地 | 大于1.0 小于2.0 | * %— * % | * % | * | * 万元 | * | * 元的整倍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不设底价。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 (略) 省 (略) 上交易 (略) ,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 (略) 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 (略) 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 (略) 注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 *** )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 (略) 办理,也可到 (略) 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 * (略) * 号窗口)。
3、之前在 (略) 省内其他地州已向 (略) 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 (略) 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 (略) 市、 (略) 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技术支持。
单位: (略) 龙瑞 (略) ;
电话: *** ( * 小时客服热线)。
* 、报 (略) (略) 上报名(初审点: (略) 县政 (略) * 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 室)),现场初审无误后,竞买人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省土地 (略) 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略) 、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略) 网上报名。
(略) 址: https:/ *** * 、竞买人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境外申请人申请的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复印 (略) )
* 、申请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拍卖出让组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 、缴纳竞买保证金开始及截止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县公 (略) 将在 * 日 * :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 (略) 县公 (略) 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法人、其他组织缴纳保证金、定金时,应从各自的基本账户转账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自然人缴纳保证金、定金时,应从自己的个人账户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缴纳。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 * 日9时 * 分开始, * 日 * 时 * 分结束,竞买人在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拍卖报价,在报价期内, (略) 多次报价。拍卖时间截止时,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 (略) 上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 (略) 的事项:
1.竞得人对土地开挖形成高砌坡, (略) 出资治理;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科的有关要求及施工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3.在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数满3人以上(含3人),正常开展拍卖活动;若竞买人数未满3人,则中止本次拍卖出让,由 (略) 县公 (略) 通知竞买人,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 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5.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 * 个工作日内 (略) 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 (略) 缴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其它事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拍卖出让。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为准,其他有关要求事项,按拍卖出让文件 (略) 。
十 * 、竞买报名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初审地点:政 (略) * 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 室)
联系人:荣艺、卢继军
联系电话: *** , ***
十 * 、竞买保证金缴款户 (略) :
户名: (略) 瑶族自治县政 (略)
(略) : (略) (略) (略)
银行帐号: ***
十 * 、此公告同时在 (略) 网、红河州公共资 (略) (网址:http:/ *** )、 (略) 省公共资 (略) (略) 及媒体同步发布。
(略) 瑶族自治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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