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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4)川0118执恢486号
本院定于2025年1月6日10时至2025年1月7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车牌号为川A2GK22宝马牌汽车一辆 | |
起拍价:4.*元 | 保证金:4000元 | 加价幅度:400元 |
执行案号 | (2024)川0118执恢486号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略) (略) | |
车辆型号及 车辆识别代号 | BMW7201LL(BMW525Li) LBVCU3107DSH* | |
累计行驶里程数 | *公里(表里里程)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
车辆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车辆登记日期 | 2013年6月6日 | |
发动机排量 | 1997ML | |
车辆颜色 | 香槟色(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 |
车内情况 | 车辆内饰保存完整,较为陈旧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本院轮候查封,有处置权 |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瑕疵情况 | 1、该车辆外观较为陈旧,电瓶电量不足,无法启动发动机。有机动车行驶证,无机动车登记证书。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请出价时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为,以实际交付为准,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供参考,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车辆可能存在违法、违章、扣分、罚款、逾期未年检等情况,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车管所核实,本院 (略) 理,由买受 (略) 理。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京 (略) 、阿 (略) 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00元。该两家公司出具的:*7号、jdbdcar* 号网络询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垫付相关税费之日起2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12月3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4年12月3 (略) 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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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5年1月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新津支行,账号:*8271 】。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尾款截止日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西新大道天府创智汇1号楼B栋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十五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交付财产等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电话:02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助拍”,亦可登*5 (略) http://**、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监督电话:028-*(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新大道天府创智汇1号楼B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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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