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 (略) 发 (略) 于2024年11月12日 (略) (略) 大楼12层会议室召开听证会, (略) 公交票价调整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的规定, (略) 民基 (略) 公共交通(含城际、城乡公交,轮渡)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具体管理权限在县(市)级人民政府。本次公交车票价 (略) 发 (略)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履行成本监审、提出调价方案,并依法组织听证。
听 (略) 发 (略) 、 (略) (略) 共同组织。设听证人3名,会 (略) 朱千州同志主持。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产生,其中消费者代表14名,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 (略) 民,经营者代表及相关利益方代表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7名,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会前依照相关规定公告了听证会相关事项,并提前15日将会议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应到会参加人25名,实到会参加人25名,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定价方案提出人陈述并解读《 (略) 城乡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成本监审情况,到会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对调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会场秩序良好,听证会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和观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最后,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采纳听证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将再次修 (略) 城乡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略) 人民政府审批。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上,代表们充分、客观阐明各自的意见和观点。23名代表同意方案一,认为方案一考虑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调整幅度在可承受范围内;1名代表同意方案二,认为方案二体现了“多乘坐,多付费”的公平性原则;1名代表不同意调价,认为公交企业要更多考虑其他业务收入,开展多种经营,弥补公交企业的亏损。经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 (略) 票价调整的同时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乘车环境,满足乘客安全快捷出行需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公交经营模式,努力降低亏损。
2.部分代表建议调整公交车票价要充分考虑学生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学生票价调整幅度不宜过大,建议下调学生票价优惠折扣。
3.代表们建议调 (略) 布局。合理调整站、点之间的距离,节约成本;合理调度,在上下班、上学期间可以增加车辆频次,缩短乘客等候时间,改 (略) 面。
4.代表们建议企业可考虑采用二维码、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充值方式,方便群众。
三、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1.采纳代表加大对学生票价折扣力度的建议。进一步下调学生IC卡折扣,优惠票价由5.5折下调至4折。
2.采纳代表优 (略) 布局,合理增加公交运行频次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城乡公交规划,进一步优化调 (略) ,整合推出大环线双向发车运行,提高车辆利用率,增加发车密度,降低乘客候车时间,提升群众乘坐公交车的满意度。
3.对代表们其他合理化建议,将责成公交企业加以认真研究,逐一吸取落实。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