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4年执法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17: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 (略) 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北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庆 (略) (略) 街2F-1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4N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2024年执法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1-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1年”。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更正为“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第一项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和服务费、福利费、用工手续办理、开票税金、人员调动费、人员 (略) 场价格变化等用工管理所产生的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等,应全部考虑在内,不另向采购人收费;”更正为“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和服务费、福利费、用工手续办理、开票税金、人员调动费、人员 (略) 场价格变化等用工管理所产生的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等,应全部考虑在内,除社保基数调整后产生的差额费用外,不另向采购人收费;”4、其他文件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01-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址: (略) 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 (略) 内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北方 (略)
地址: (略) 兴庆 (略) (略) 街2F-1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恒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田辉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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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北方 (略)
发布日期: 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