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2025年江津区公交站台旺季业务宣传项目
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2025年江津区公交站台旺季业务宣传项目,项目编号:*号,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 (略) 公交站台旺季业务宣传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及概况:为扩展客户触点,促进分公司经营发展,需扩大宣传基本面,现拟采购一批公交车站台宣传广告。主要选 (略) 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的公交车站台20个,优先选择 (略) 点周边1KM、人流量大的点位。 服务期限自广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
1.2.2标包及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共1包,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1.3技术要求:
类型 | 材质 | 画面尺寸 | 工艺 |
公交车站台灯箱 | 灯片 | 3.5m*1.5m | 户外灯片,防水防晒,光泽度好,耐候性久 |
1.4制作要求:
(1)站台广告制作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竞价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站台广告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3)对采购人的站台广告做到优先制作,保证质量达标、不出差错。
(4)广告中设计喷画面的,画面材质必须符合或者高于同行业标准。画面材质必须满足用户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准确,。不得有污渍、脏点、糊版及不正常显色等现象,确保制作质量,错漏率为零。凡因制作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5)加强对设计、制作、安装、包装、运输、验收的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
(6)安装要求:胶头或胶边要整齐一致,不得有毛边;边缝胶要结实、均匀;有打孔的,孔位要一致;有装订订口的,要求订口平整,且不露订。
(7)所有站台广告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及陈列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确保提供的站台广告在正常使用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并保证是环保产品。
1.5预算金额:项目预计含税总金额约*元,按实际发布站台数量结算。
序号 | 类别 | 拟发布站台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发布时限 | 控制总金额(元) |
1 | 公交站台 | 20 | 2450 | 2个月 | * |
说明:该价格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制作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6最高限价:
序号 | 类别 | 拟发布站台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发布时限 | 控制总金额(元) |
1 | 公交站台 | 20 | 2450 | 2个月 | * |
2.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基本资格: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广告制作或发布等类)的业绩,且一年内同一服务对象的合同年含税金额在人民币*元(含)及以上的合同至少1个(提供业绩合同及广告宣传图片和发票(或收款证明等体现具体执行金额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诚信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未被列入 (略) 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2.4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利害关系承诺: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6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 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前在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电子邮箱(*@*q.com)获取,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含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截止和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 (略) (略) 附属楼二楼(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站(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联系人:徐泽华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业务联系人:王小晶
电 话:*
联 系 地址: (略) (略) 鼎山大道711 (略) (略) 四楼综合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