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盛墨化工永修仓储中心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 (略)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盛墨化工永修仓储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E115°46"23.449",N29°8"21.433"。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双氧水储罐区、双氧水提纯分装间、液氨、氨水储罐区、液氨分装间、液氨提纯区、硫酸、磷酸储罐区、硫酸、磷酸分装间、硝酸储罐区、*、*、*类仓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内部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等,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内部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沉淀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制备浓水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 (略) 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项目废气主要为硫酸雾、磷酸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酸性气体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产生的二氧化氮等。氨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硫酸雾排放标准,磷酸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酸性气体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产生的二氧化氮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沾染废物、废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硫酸、磷酸分装间、液氨分装间、污水处理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装卸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