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1年4月15日,鹤岗 (略) 对鹤岗 (略) 矿山设备修造项目、鹤岗市供勋 (略) 聚 *** *** 烯泡沫造粒加工和 PPR、PVC、PE材料粉碎项目、 (略) (鹤岗市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5日-2021年5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鹤岗 (略) 环评科 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
传真:0468- ***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 (略) (略) (略)
邮 编: ***
鹤岗 (略)
2022年5月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鹤岗 (略) 环评科 黄培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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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 (略)
2022年5月5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鹤环审〔2022〕1号 | 2022年4月15日 | |
2 | 关于鹤岗市供勋 (略) 聚 *** *** 烯泡沫造粒加工和+PPR、PVC、PE材料粉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鹤环审〔2022〕2号 | 2022年4月15日 |
3 | 鹤环审〔2022〕3号 |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