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编码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 | 2024.8.8 | 食品级特种PVC塑料切膜刀具建设项目 | (略) | (略) 龙湖区外砂街道外砂 (略) (略) 交界西北侧。 | (略) 拟在龙湖区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 (略) (略) 交界西北侧新建食品级特种PVC塑料切膜刀具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平方米。项目年产塑料制品为2085吨,其中PVC塑料切膜刀具1440吨,PS塑料锯片92吨、ABS保鲜膜塑料盒492吨、PP保鲜膜塑料托架61吨。设备主要有锥形双螺杆挤出机5条、型材生产线23条、注塑机45台、粉碎机15台,其余设备为冷冻干燥机、冷水机、捏合机、筛分机、混色机、烘干机、分切机、空压机、高频机、冲床、热塑机、吸塑机、冷却塔等。 | 广东 (略) | 2024.9.5 | 汕环龙建〔2024〕13号 |
附 件: (略) 食品级特种PVC塑料切膜刀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龙 (略) 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
传 真:0754-*
(略) 食品级特种PVC塑料切膜刀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