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金浅843-8-H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浅843-8-H1井钻井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断石乡先锋村5组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六、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钻探1口单井(金浅843-8-H1井)。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可将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测试。
钻前工程:包括新建井场、清洁化操作平台、应急池、燃烧池及设备基础等工程。
钻井工程:根据项目钻井设计,拟建工程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进行,其中导管段(0-50m)使用清水钻,含水层厚度一般20-30m,项目钻井过程中导管使用清水钻(工程所在区域风化带厚度不超过50m,含水层厚度一般为1.5m-27m,下部数百米以页岩为隔水层,因此,项目导管段(0-50m)可采用清水钻);一开(50m-400m)使用水基泥浆钻进;二开(400m-目的层)使用油基泥浆。
完井测试:完井测试主要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测试放喷或撬装回收,以及工程完工后设备的搬迁和井场清理等过程。根据工程设计,本项目为水平井,水平段均约1000m,水平段每100m为一段进行射孔压裂,压裂作业时使用压裂泵车,共12台(10用2备),每次压裂液泵入时间约2-3小时,均在白天进行,一天最长压裂作业时间不超过15个小时,并且最迟在晚上22点之前停止压裂作业,压裂作业完成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试放喷或进行撬装装置回收。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燃烧池,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影响。对热辐射破坏、废气损坏的植被进行补偿;井场边设置耕植土堆放场1600m2,临时堆放占地清理表层耕植土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排水沟。
完钻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用土利用钻前工程施工时剥离的表层耕植土,表层耕植土放置在表层。对燃烧池等池类工程进行覆土回填。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钻井、洗井废水、方井雨水,预处理后收集于重叠罐中,用于压裂液配制。压裂返排液不能回用部分经场内暂存预处理后拟交由四川 (略) 污水处理站处置。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外运至断石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采取先进的钻井方案和清洁钻井液体系。
对井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井及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泥浆储罐区、燃烧池、集液池(集液沟)、应急池、油水罐区、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清洁化操作平台(含岩屑堆放区、危废暂存间等)。地面铺设150mm混凝土或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采取铺设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的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井场其他区域、排水沟、环保厕所。除重点防渗区外的井场区域。1.5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防渗措施。
设置3口水井作为跟踪监测井;跟踪监测发现居民水井受到污染时应查找污染原因,发现渗漏的应临时抽干污水外运处置,并进行防渗补救,采取堵漏措施;对受污染的居民水井水源采取替代补偿方案,临时拉运自来水或外购桶装水等方式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抑尘。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气筒外排。建燃烧池1座,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后点火燃烧处理。
(5)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房,加强设备润滑、文明施工、规范化操作、超标居民钻井期间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友好协商等方式减轻噪声影响。
(6)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堆放耕植土堆放场,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水基钻井岩屑和废水基泥浆、沉淀污泥收集经预处理后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的岩屑堆场区,交有合法手续的单位资源化利用。
油基岩屑、废油、废防渗材料单独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出具了《关于开展勘探评价井金浅843-8-H1井相关工作的通知》(致密油气勘2023 2号)。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建金浅843-8-H1井位选址意见的复函》,明确井位选址位于断石乡城镇开发边界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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