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开明、徐连凤
继承人(申请人):李远存
不动产坐落:宁蒗县林业局家属区
不动产建筑面积:81.92平方米
不动产土地面积:174.79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宁土国用(2004)字第024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云宁房权证大兴字第*号
异议登记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888-*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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