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 * 年12月21日对铁法煤业(集团) (略) 大隆矿 * 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做出审批决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调兵山 (略) 邮编: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铁法煤业(集团) (略) 大隆矿 * 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铁市调环管发【 * 】12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