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庙溪乡油木村撤并村通畅公路(土地拗- (略) )
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酉阳县庙溪乡油木村撤并村通畅公路(土地拗- (略) )补遗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的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略) (略) 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单价或总额价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施 (略) (略) 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环保、驻地建设、安全措施、保险、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投标人的投标报 (略) 《公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05)与2008年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B06-03-2007、、 (略) (略)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文】、 (略) 公布《 (略) 》【(2011)83号】及相应的补充文件以及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 (略) 行情自主报价; (略) 需材料价格由投标人参考《 (略) 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并 (略) (略) 报价;人工工日单价按 (略) 相关 (略) 。施工过程中以及结算时不因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 (略) 价差调整。
3、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 (略) 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本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4、招标人在工 (略) 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应 (略) (略) 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无论投标人是 (略) ,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 (略) ,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 (略) 和环境条件, (略) 范围、图示内容和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安全生产费用:
①投标人应按照 (略) 关于《 (略) 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安【2014】32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工程建筑安装费报价的1.5%计入100章(填报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结算时税费按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的相关 (略) 。
8、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结算,投标人的总报价和清单项目单价及合价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将被否决其投标。
9、最高限价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元。投标 (略) 人公布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工程结算原则的内容修改为: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结算总造价计算方式:结算总造价=中标价±工程变更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3、招标范围以外新增项目及工程变更项目(含签证)的计价原则:
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 (略) 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经招 (略) 门审核同意, (略) 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款调整。 (略) 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 (略) 比较,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则按该项目的 (略) ;
(2)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所谓类似项目,即为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和工程特征有2/3及以上相似的),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 (略) ;
(3)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对应项目时,则由中标人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及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计算方法,结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价取费原则,编制变更或新增项目的预算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与材料价格均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和 (略) 。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按施工期间《 (略) 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价格的平均值计算。《 (略) 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略) (略) 价认质认价;
(4)变更工程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 (略) 人审核后确定。
(5)如取消某项目,则该项目的总额价不与支付。
(6)最终结算 (略) 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进度款支付的内容修改为: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入实质性路面施工后支付合同的金额的20%;工程施工过程中, (略) 人确认,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40%工程进度款;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 (略) 门验收合格后,并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财政)部门决算审计(评审)并提供审计(评审)报告且质量缺陷期满后,支付项目余款。
四、本工程取消工程量清单单价限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限价表作废。
五、 (略) 文件中与本补遗内容中关于同一事项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本补遗为准, (略) (略) 。
(略) 庙溪乡人民政府
(略) (略) (略) 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