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18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 (略) 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12号-1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 (略) 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河南 (略) (略) 栾川县城关镇陈家门永兴巷道 36 号1,*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 (略) 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45日历天张保伟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林杜娟、刘艳芳、李京霖(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依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
地址:赤土店镇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 (略) |
地址: (略) 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