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Z2023-YD-G003
项目名称:于都县贡江南区水厂(第三水厂)良下湾、窑塘水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于财购2023F* | 2023年于都生态环境局其他收入资金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月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三年服务期。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本项目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17号),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40%,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3号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中标人须按合同含税总价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于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于都县华冠商务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