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满 (略) (略) 改造工程(一期)(ESHF-#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HF-#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满 (略) (略)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鹤峰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鹤发改审批【2024】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国有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中央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 (略) 建设规模:对鹤峰县满 (略) (略) 改造工程(一期)满 (略) 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进行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清单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0 合同估算价:#.3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③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略) 站的查询截图);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 (略) 场监督 (略) 》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 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略) (略) ”,“诚信记录”中无企业不良行为; 5、“ (略) 场监督 (略) ”,“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 6、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8、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或承诺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9、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 (略) ”,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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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
备注: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