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船舶舾装件、船用钢结构件等船舶配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庄镇新生港村10组18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江苏 (略)
项目概况:扩建前,年产船舶舾装件、船用钢结构件等*吨;扩建后,年产船舶舾装件、船用钢结构件等*吨。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 (略) 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等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使用槽车送石庄 (略) 理厂,委 (略) 理;按照《报告书》所附防渗分布图做 (略) 域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后期雨水排放应符合江苏省地方环境管理要求(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2、废气治理。抛丸粉尘收集经旋风+袋式 (略) 理,喷砂粉尘收集经滤筒 (略) 理,配漆、涂装、烘干等工序废气收集经气旋塔+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固定床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各工艺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应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