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吉林工程 (略) 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吉教规划函〔202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吉林工程 (略) 学生生活设施条件,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吉林工程 (略) 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03-34),原则同意吉林工程 (略) 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工程 (略) 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审批平台代码:2202-*-04-01-*)
二、建设主体
吉林工程 (略)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凯旋路3050号,吉林工程 (略) 凯旋校园内,住宅楼南侧、第二教学楼和篮球场北侧、运动场西侧、第一和第二学生公寓东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85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9平方米,主要新建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1栋,设置厨房餐厅等食堂设施、师生活动用房、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后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建设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程设备2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23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工程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要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吉林工程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工程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工程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你厅作为吉林工程 (略) 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学校抓紧办理现有地上物拆除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