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自然资规告字〔2023〕12号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m2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2023-36 | 永强路(原江河机械) | 8493 | 12.74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350 | 175 |
2023-37 | 临溪镇S207沿线南侧 | 12189 | 18.28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183 | 92 |
2023-38 | 临溪镇S207沿线 | 16707 | 25.06 | 工业用地 | 50 | ≥1.2 | ≥40% | ≤15% | 200 | 955 | 478 |
需说明的事项:
1. 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本次出让工业用地按照 “标准地”出让,符合《关于印发〈绩溪经开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21〕7号)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其他相关投建要求,在土地成交后,实施产业项目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由县经开区管委会与受让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的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4.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2012〕92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规定。
5.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6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本公告页面,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首页“主体登录”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16时,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1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15时
公开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五、付款方式: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上述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四)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2023-36号地块上的部分现有建筑物,未办理确权登记,由竞得人自行完善房屋竣工验收等手续。
(六)2023-38号地块上的现有建筑物,未办理确权登记,由竞得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县住建局依据鉴定报告出具认定意见,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现状进行规划核实;由竞得人按照规范完善消防设施,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0563-*
地 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
联系人:陈 静(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41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12-29 10:55:26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12-29 14:37:24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