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安九 (略) 年产*吨宠物干粮、*吨宠物罐头(湿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1 | 辽宁安九 (略) 年产*吨宠物干粮、*吨宠物罐头(湿粮)项目 |
污染物治理措施见附件。
附件:拟批准公示表
拟批准项目环保措施表 |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1 | 辽宁安九 (略) 年产*吨宠物干粮、*吨宠物罐头(湿粮)项目 | 台安县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 | 辽宁安九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占地*.667m2,拟建研发楼、办公楼、湿粮生产车间、干粮生产车间、冷库、原料库、成品库等建构筑物,建干粮生产线4条,湿粮生产线6条,配套建设锅炉房、污水处理站、配电室等附属建筑,总建筑面积*.9m2;并新建3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吨宠物干粮、*吨宠物罐头(湿粮)。 | 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H3、H2S经喷淋除臭塔,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SO2、NOX确保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颗粒物、SO2、NOX经旋风+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pH、CODcr 、BOD5、 *、SS、动植物油,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气浮一体化设备—A/O—二次沉淀—消毒工艺处理项目废水,再 (略) 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柳河,确保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声环境: 厂界四周采用设备减振并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废活性炭滤芯、废RO 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锅炉渣出售;次氯酸钠包装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定期外送至当地垃圾点;污泥经脱水后委托专业厂家处置;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统一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