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南江县 (略) 原有大米生产能力为 80t/d 的生产线扩建至 150t/d,并新建大米生产车间、生产线、改建办公楼和粮仓等。项目建设地点坐标为:东经106.*°,北纬 32.*°。
建设单位: (略) 南江县 (略)
公司地址: (略) 南江县长赤镇朱陵宫街55号
联系邮箱:2*@*q.com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