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00万件镁铝合金精密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件镁铝合金精密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项目拟租赁位于青阳县经开区东河路68号池州 (略) 的3#、4#厂房,购置CNC加工中心、数控冲孔机、高速精雕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件镁铝合金精密部件产品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在CNC设备主体上端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罩,保持CNC设备密闭,除必要的操作需打开防护罩外,严禁在生产过程敞开防护罩生产,杜绝切削液在车间内的跑冒滴漏,确保油类、碎屑等不洒落地面;设置封闭的切割房。切割、CNC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本项目地面保洁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产生的危废,必须设置专用的危废收集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绝不能和其他废物一起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0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