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翁城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翁源县翁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翁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翁源县翁城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县政府十六届第 47 次常务会议纪要,为加快推动翁城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建设,全 (略) 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镇、 (略) “百千万工程”典型 (略) 乡村文化振兴示范窗口,原则同意翁源县翁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普慧 (略) 编制的《翁源县翁城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翁源县翁城镇镇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翁城镇13个节点进行提升改造,打造一个美丽乡镇入口通道、一条美丽示范主街、一片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一处美丽圩镇客厅、一个干 (略) 场、一个美丽湖畔公园、一个绿美生态小公园、一个农产品展示中心等,包含高速出入口标识及镇标、美丽示范大街(和平路)、G106国道沿线改造、翁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及一号粮仓周边提升、 (略) 场及周边风貌提升、 (略) 民健身休闲公园、湖畔公园(明星村内)、新建镇标及周边环境提升、翁城镇农产品展示中心(原税务局旧址)、 (略) 道统一店招整治、 (略) 场停车场、 (略) 场公厕。(各节点建设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042.87万元,其中:工程费6222.00万元、设计费198.81万元、勘察费49.78万元、监理费145.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1.83万元、预备费205.1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典型镇建设资金及其他上级资金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