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因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实施而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 (略) 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评估领导小组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世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建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祥悦 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袁玉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颜 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森 街道人武部部长
蔡 艳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成 员:陈华政 新民社区党委书记
严 晴 社会治理局局长
刘 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诸锦慧 司法所所长
江 彬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徐 彤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严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明确评估内容
(一)项目实施的合法性。主要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发展政策、亭湖区总体规划等,相关部门是否具有相应的决定权限,本事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的有关文件、报告等手续是否合法、完备。
(二)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主要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依法应当给予利益相关者补偿、补助、安置及其它救济的,其方案是否充分、合理、公平、及时,是否可能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间相互攀比。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主要评估该项目的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有具体、详实的消除影响方案和配套措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否超越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等。
(四)项目实施的可控性。重点评估在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等,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对可能引发的涉稳风险是否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化解和控制措施,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措施是否充分有力。
三、确定评估方法和步骤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情况,拟按照以下方法和步骤开展评估工作。
(一)制定评估方案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要求,制定《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出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二)搭建工作班子
为保证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和专业,由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承办单位委 (略) 开展稳评,由咨询公司具体负责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技术工作。咨询公司派出的稳评工作组接受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稳评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启动评估工作
1、收集风险源。通过重点走访、问卷调查和公告公示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听取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周边群众、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
重点走访:根据相关途径所掌握的情况,重点走访对实施该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反映较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对相关项目所涉及的被征地农民,以及影响到的单位、周边群众、基层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相关利益群众、基层组织对实施相关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意见,掌握利益相关者的思想动态。
2、分析预测风险。梳理、汇总从各方面收集得到的风险源,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及其矛盾的涉及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邀请矛盾化解部门、风险处置部门和维稳部门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和等级评估。
3、作出评估结论。稳评工作组经过资料分析和汇总,形成评估材料。根据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制订风险化解方案。针对确定的风险源,制订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有效化解,同时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完善应急措施,制订处置预案。
(四)跟踪督查督办
建立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全程跟踪、适时掌控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和维稳处置预案的落实情况。对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提出研究,并完善相关维稳措施,确保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附: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维稳工作预案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9日
附:
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
维稳工作预案
为确保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及时发现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员以及负责规划、房屋征收、城建、应急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区书记主任、综治办、司法所、党政办、应急管理中心、社会事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严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各类信息的掌握和研判,牵头、指导维稳工作组处置各类涉稳问题,按照信息收集、政策解释、秩序维护、协调处置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①宣传办要积极宣传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赢得基层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等利益相关者对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②环保办要对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进行解释说明。
③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合规、合法。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督促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⑤信访办要做好接待利益相关者的上访事宜。
⑥政法委要及时收集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启动及其实施阶段的涉稳信息。
三、不稳定因素的预设
根据前期对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稳定预测评估,可以排除有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但不能排除以下几种情况的发生。
1、个别上访;
2、因一些具体问题或对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问题,可能会有极少数群众到有关部门询问甚至上访;
3、极少数群众可能会到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地块阻挠施工。
四、处置措施
为了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未雨绸缪,超前化解,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如果发生预设的几种不稳定情况,则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发生群众个访或几名群众 (略) 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咨询上访的,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答疑,在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力协调相关方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堆积 (略) 人民政府、亭湖区人民政府上访。
2、发生群体阻挠亭湖新区初中扩建工程项目的,维稳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请求支援出警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并积极协助调查原因。同时,要 (略) 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报告所发生的问题及处置情况。如因群众确有困难没有解决,则要限期解决问题。如系无理取闹的,则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
3、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维稳领导小组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另一方面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等手段,依法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