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Z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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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西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区66677㎡土地使用权及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5563.22㎡)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湘投 (略) |
挂牌价格 | *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8-29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906号、立象评估字【2023】第Z0727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转让标的系联合挂牌转让。 5、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次转让标的时须承诺,受让本标的资产后,符合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的入园要求。 6、转让标的已整体出租给湖南 (略) ,租赁期限从2019年5月3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止。 7、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泸溪县汇金 (略) 处查阅。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泸溪县汇金 (略) 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泸溪县汇金 (略) 予以返还。 8、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9、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房产受让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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