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目录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完善药品统一采购机制,我公司决定开展鄂 (略) 新增药品目录生产厂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鄂 (略) 新增药品目录
二、执行周期
本次遴选结果执行周期原则为两年
三、投标人资质和投标资料
1、参与遴选的投标人应为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批发)。
(1)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严格按《鄂 (略) 新增药品目录生产厂家遴选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中每项申报信息,不得缺漏,提供纸质文档(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投标人需提交遴选《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受到行政部 (略) 罚正在执行或尚未履行完毕和未 (略) 失信“黑名单”。
四、时间安排
1、参与遴选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5:00前到 (略) 经济技 (略) 王圣大道东109号国药金山物流办公楼203室采购部现场报名,领取相关遴选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5:00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资料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逾期递交或密封不完整,视同弃权。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王圣大道东109号国药金山物流办公楼203室采购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14-(略)
3、遴选结果通知
(略) 中选通知书发放为准,所有投标人投标资料请投标人自行备份,不予退还。
鄂东医养(黄石) (略)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