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略文件(招标编号:HNHK-2017GC022 )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4付款方式"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1项"质量保证金额度3%"。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11项"质量保证金额度3%"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4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10%;完成第三层工程,支付工程款的20%;略竣工,支付工程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20%;经略门结算评审两年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五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变更为:"基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10%;完成第三层工程,支付工程款的20%;略竣工,支付工程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20%;经略门结算评审两年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五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与以上修改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招标人:X疾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略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炎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