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钢焦炉增设备用烟气净化装置 |
| (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 | 990 |
| (略) | | 邹继新 |
| 14980 | | 14980 |
| 2022-11-01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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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股份炼铁厂有7套焦炉烟气净化装置。其中,一期焦炉有2套烟气净化装置,三期焦炉有3套烟气净化装置,四期焦炉配有2套烟气净化装置。因后续检修需要,拟新增1套备用烟气净化装置,与现有7套焦炉烟气净化装置联通,以解决7套焦炉烟气净化装置的轮流开展维护检修期间的烟气达标排放问题。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1套烟气净化装置(备用)包括净化塔、物料输送系统和除尘系统等,处理能力40万Nm3/h(标况)。(1)净化塔及附属设备包括9个单元模块活性炭净化塔,1套氨气稀释装置和氨喷射系统,装炭量约2990吨;配置增压风机(65万m3/h)、空冷器以及烟道等组件。 (2)物料输送系统 包括1个150m3新活性炭储仓、1个150m3富硫活性炭储仓、2台15m3链斗机、2台星型卸料器、6台卸料器、1台风力粉尘分选装置和1台富硫活性炭自动吨袋包装机。富硫活性炭自动装袋后吨袋运送至烧结工序解析循环使用。(3)除尘系统增压风机和空冷器之间配置1台预喷涂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65万m3/h。2、配套管道改造包括备用烟气净化装置联通现有7套烟气净化装置管道(S350AW耐酸钢材质)和各种规格阀门。新增备用烟气净化装置新建1座7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3、供配电及公辅能介(1)供配电配套新建1个电气室和1个CEMS小房,通过1#煤焦综合电气室取电。(2)公辅能介项目所需氮气、氨气、压缩空气和循环冷却水就近取自厂区现有管网。 本项目为环保改造类项目,仅增设1套备用烟气净化装置,不牵涉主体工艺变动和产品产量。项目建成后,新增备用烟气净化装置外排NOX≤150mg/m3、SO2≤30mg/m3、颗粒物≤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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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维护检修期间,经新增备用烟气净化装置处理的废气外排NOX≤150mg/m3、SO2≤30mg/m3、颗粒物≤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限值要求。 |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风机冷却水通过净循环系统回到净循环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脉冲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约72t/a,活性炭粉约84t/a,属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成分为焦粉、炭粉,罐车抽吸送高炉喷吹或做为粗焦供烧结使用,不外排。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风机配置消声器,并设独立基础。机械噪声经减振降噪、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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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