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缝钢管厂新增涂层废气焚烧净化装置 |
| (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 | 722 |
| (略) | | 邹继新 |
| 1976 | | 1976 |
| 2022-12-10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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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缝钢管厂共9条涂漆线,其中7条涂装线采用油性漆喷涂,废气经收集风管,收集汇总后进入干式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由于现有处理装置的活性炭容易被击穿,导致现有的7条涂漆线废气处理装置的 VOC 排放浓度不稳定,因此拟对这些喷漆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改造后,拟采用“湿法洗涤+干法过滤+蓄热焚烧”处理工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预处理系统拆除1#、2#、3#、6#、7#、锅炉管线、配件线等7条涂漆线的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原地新增VOC废气预处理系统,每条产线的废气原始设计风量10000m3/h,7条产线总处理风量为70000m3/h。采用“湿法洗涤+干式过滤”工艺,用于去除漆雾中颗粒物。主要设备包括:洗涤塔、干式过滤器、离心风机和电动关断阀门等。2、RTO(再生高温氧化)废气焚烧处理系统利用当前无三路与钢管厂主厂房间空地,建设1套RTO废气焚烧处理系统(处理能力70000m3/h)及其配套电气室,用于去除废气中VOC成分。7条喷涂线废气经预处理系统后,汇总送至RTO处理系统,处理完成后通过直径1.4m、高2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主要设备包括:RTO主风机、蓄热氧化装置、高温热旁通装置、燃烧器、助燃风机、控制系统、换向阀及排气筒等。同时配备活性炭吸附应急排放处理系统。RTO焚烧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3、配套设施配套电气、管线、在线监控等公辅设施的改造与建设。本项目为环保改造类项目,不牵涉主体工艺变动和产品产量。改造完成后,处理完成后废气通过排气筒(直径1.4m、高25m)集中外排。外排废气中,NOx≤200mg/m3、SO2≤100mg/m3,苯≤5mg/m3、*苯≤25mg/m3、二*苯≤40mg/m3、非*烷总烃≤50mg/m3,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及修改单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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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7条喷涂线产生的喷漆废气采取经预处理系统和RTO废气焚烧处理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外排指标满足GB 28665-2012、环大气[2019]35号和DB31/933-2015 |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湿法洗涤塔运行中产生的含漆渣废水,约360m3/a,排放至钢管磷化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于厂内综合利用,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湿法洗涤塔产生的漆渣,约144t/a,主要成分为絮凝剂与油漆组分(树脂等),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干式过滤器失效更换的废过滤盒(含漆渣),约13t/a,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应急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含VOC),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RTO系统的蓄热陶瓷体,约3-8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60m3。废蓄热陶瓷体作一般固废合规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风机、水泵配置消声器,并设独立基础。机械噪声经减振降噪、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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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