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3】1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大庆高新区宏伟园区2023年基础设施完善一期项目—宏伟园区南三路道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大庆高新区宏伟园区
2.3 工程性质: 改造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将原破损及坍陷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其中,从银浪牧场办公楼至西排干桥头全线拆除新建,该路段全长2377.53米,路宽16米;宏伟园区孵化器至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段,有塌陷沥青混凝土路面5处,需拆除后新建,共拆除并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面积39626平方米,拆除并安砌路缘石4460米,拆除并新建荷兰砖人行道1340平方米,拆除并新建混凝土井。银浪牧场办公楼至化工二街全线施画交通标线:热熔型白色虚线、白色实线、黄色实线共2492.08平方米。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036.4484万元
2.6 计划工期:10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7 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10月 30 日。
2.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 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规定, 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技术负责人: 1 名, 按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 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职称人员。施工员:1 名;安全员: 1 名,质量员 : 1名, ※标准员 1 名; ※材料员 1 名; ※机械员1名; ※劳务员1名; ※资料员 1 名) (※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 但兼职不得超过 2 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
3.5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 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 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 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 意 参 加 投 标 人 ,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 下载招标文 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3 年 05 月 25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6月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 在 投 标 人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通 过 “ 黑 龙 江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6月 1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评审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定标方式
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 5 号、参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 号文件》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引(试行)》庆住建发[2023]23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定性评审法评标,票决定标法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http://**) 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 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59-*
招 标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地 址:大庆高新区管委会8楼
联 系人: 孟先生
联系电话: 0459-*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大庆高新区油服大厦5楼
联 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