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宣卿中学:
发来《关于肇庆宣卿中学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肇府规〔2023〕1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委托华春建筑工程 (略) 编制的肇庆宣卿中学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 (略) 鼎湖区肇庆新 (略) 1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在室外埋地环型敷设DN2 (略) 骨架塑料管3300米,DN1 (略) 骨架塑料管1570米,开挖并回填收复沟槽土方约2250立方米,拆除、修复人行道砖200平方,对原有各单体建筑喷淋系统进行水压试验、渗漏检修。(二)改善消防水泵吸水功能,由原来的高位水箱自吸启动改为中间水箱引水启动,新增三台消防水泵,增加一套40立方米不锈钢水箱等。
四、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7.*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为23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元,预备费为12.*元。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中列支*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费用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项目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肇庆宣卿中学消防设备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