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08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村(管委会)、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津南区长青办事处灰堆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住宅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灰堆管理委员会位于东至河西区结核病防治所、西至空地、南 (略) 、北至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7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津南区长青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灰堆管理委员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津南区咸水 (略) 3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略) 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