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WZ)*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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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略) (略)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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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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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 | 实施方案 | 12.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流程、 ②实施人员配置、③设备安装调试、④供货体系流程; 注:每提供一项得2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3 |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 12.00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及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方案及制度、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③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④安全事故预防等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注:每提供一项得 2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4 | 配送方案 | 12.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的完善细致程度,包括但不限于:①标的物配送方案计划及流程、②配送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划分、③实施进度计划、④运输安全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定。 注:每提供一项得 2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5 | 培训方案 | 9.00 | 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培训方案,根据提供的培训方案:①培训计划;②培训方式;③培训周期及培训人员等内容。 注:每提供一项得 2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③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10.00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③详细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责任制度、④设备运维技术支持与备品备件储备、替换、更新供应价格和相关产品升级换代的估价、⑤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流程及措施等内容。 注: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⑤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7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1.00 | ★内容为重要指标、参数,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8 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0.5分,减完为止。 注:1、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页码及条目。 |
8 | 类似业绩 | 4.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09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2分,满分4 分。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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