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多作为商品出售,故也称商品混凝土。2013年8月1日, (略) 印发了《 (略)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动建筑工业化。预拌混凝土采用集中搅拌,是混凝土生产由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化大生产的转变,它实现了混凝土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是建筑依靠技术进步改变小生产方式,实现建筑工业化的一项重要改革,而且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江苏 (略) 现址位于 (略) 垛田街道湖东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原有厂区,投资*元整,新建预制混凝土构建及水泥制品项目。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由混凝土拌合区、钢筋制作区、智能空心板梁生产区、智能箱梁生产区、梁板存放区、砂石存放区、试验检测区、办公生活区、进出场通道等部分组成。
拟建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项目设计产能为年生产预拌混凝土*方,年产混凝土预制构件*方。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 :2309-*-89-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七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5.石膏、水泥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 (略) 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认真研究了项目有关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
地踏勘,初步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决策依据之一。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