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崖州区崖城村委会道路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 (略) 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崖乡振组〔2024〕12号)文件,从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中安排46.*万元, (略) 崖州区崖城 (略) 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崖城村位于崖州主城区中心,毗邻225国道,交通十分便利, (略) 区只有 45 公里,车程约 1 小时。村中面积约一平方公里,东至城东、西至城西、南至宁远河畔、北至拱北。全村共有三个自然村,20 个村民小组,村民802 户,人口 3629 人。 (略) 崖州区崖城 (略) 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
(略) 崖州区崖城村境内,目前崖城村 (略) 路灯已完成配套,但还存 (略) 配套补齐等情况,影响村内居民夜间出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乡村振兴。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崖州区崖城 (略) 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二)实施地点
(略) 崖州区崖城村委会境内
(三)实施(业主)单位
(略)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崖州区崖城 (略) 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4m高太阳能 LED 路灯72 套, (略) 格约20盏、 (略) 格约8盏、 (略) 格约34盏; (略) 约10盏。2. (略) 灯基础72座;3.告示牌一座等。
(四)绩效目标。
改善崖城村委会几个小组村民夜间的安全通行及村容村貌问题,补齐了崖城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推动乡村振兴。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阳超
(六)受益对象(人数):崖城村集体(共802户3629人,其中监测户3户9人)。
(七)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其他
四、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一)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做好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做好工程记录表或监督日志的记录;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村要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巡视。
(二)进度控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
(三)投资控制。执行工程款预拨、决算、报账制度,严格预拨程序和手续,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四)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六)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培训。
(七)资金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程序和适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门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依据建设内容认真编制财务计划,严格资金的支出,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崖州区的监督、检查。
(八)做好材料归档管理。崖州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略)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