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9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1 | 兴 (略) 锅炉工业技改项目兴隆县兆龙食品新增四吨生物质锅炉项目环评报告表.pdf附件.docx | (略) 兴隆县大杖子镇柳河口村 | 兴 (略) | 承德 (略)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