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曹书玲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100%产权),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坐落于陵城区幸福东岸43号楼4单元201室,权利人:李宝伟(配偶:曹书玲),合同编号:CF—2000—0171房屋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划拨。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陵城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34-*
公示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