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丽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100%产权),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坐 (略) 东段沿街商业楼,权利人:李金昌(配偶:李秀芹),房产证号:陵房权证陵县字第*号,土地证号:陵土国用(2005)字第9057号,房屋/土地面积:180.52平方米/86.4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陵城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34-*
公示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2024年8月12日